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享有 7 天猶豫期之權益 ( 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為第一天 ) ,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需要全新且包裝完整狀態,才能辦理換貨及退貨退款,若商品如已穿著使用過或下水洗滌過,將不提供退貨。
退貨商品須為收到貨時的完整包裝、原開立發票,保持商品原樣。
【免責說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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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保證購買後一定會實現,請不要作為購買的依據,自行斟酌購買意願。
【退貨方式】
【每筆訂單未超出材積可提供一次台灣本島免運費退貨服務。】【選錯型號、規格、福袋商品、贈品不滿意,重複訂購恕不適用此退貨優惠喔!】
請先聯繫客服申請退貨以便提供退貨相關資訊>>需自行將商品原包裝包回>>至7-11操作ibon,列印店到店服務單>>至7-11櫃台交付店員。
尺寸:材積≦45*30*30,最長邊需≦45,其他兩邊則需均≦30(單位:公分) 若交寄商品超出規定,門市會拒絕收件。
重量:重量 <5kg。
【退款方式】
本公司收到退貨商品後,處理退貨作業時間約7~10個工作天,確認退貨商品無誤後,將於10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。
※刷卡退款:由於收單銀行與銀行間的作業時間,也因個人信用卡的結帳週期不同,可能影響退刷款項完成時間(負項可能會落在下期的帳單上),建議您可詢問信用卡發卡銀行。
※若您是以ATM轉帳方式/超商取貨付款,我們將於收到退回商品的10個工作天內,將退款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(詳細資訊如下:戶名/銀行代碼/銀行名稱/銀行分行(郵局)/帳號),非台中商業銀行帳戶/郵局帳戶退款金額將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30元。
當您提交退貨申請後,及代表同意我們的退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※申請退款若導致原訂單未達優惠,如滿額折扣、組合優惠、滿額免運活動等...,則會從退款中先扣除原優惠的運費或是差額。
※若訂單有使用折價券和購物金、會員點數等,申請退貨將不歸還。
【退貨常見問題】
若有以下情形,則無法辦理退換貨
1.退回商品非全新狀態,如商品下水洗過、修改尺寸、吊牌已剪、鞋盒毀損、配件、贈品不完整。
2.試穿時造成汙漬、彩妝殘留。
3.超過7天鑑賞期(包含假日)未寄回。
4.基於保障消費者個人衛生,貼身衣物恕不接受退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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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原發票遺失無附回,僅可提供更換服務,無法辦理退款。
【換貨方式】
收到商品7天內亦可提供更換商品服務,來回運費皆須由您自行負擔。
若有尺寸不合/更換顏色,任何需換貨商品寄出前,請先與客服人員聯繫確認後再寄出,否則無法受理。
郵寄方式:煩請保持原商品包裝,吊牌未撕除,商品未下水洗過,並於通知的七日內,自行寄回更換,逾期恕不受理,
※如個人因素導致常態性退貨,TOGETHER將視情況拒絕您的訂單,煩請見諒※